达州日报网消息 昨日,一右腿受伤的中年男子坐着轮椅,在通川桥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随后,达州市交警一大队几位民警将该男子抬进了交警大队。该男子要做什么?他的右腿又是怎样受伤的?
上午10点多钟,记者路过达城通川桥交警一大队门口时,发现一右腿受伤的中年男子坐着轮椅在机动车道上,反向行驶的车辆纷纷绕道,看起来十分危险,围观的群众纷纷议论,不知道该男子意欲何为。就在记者要上前了解时,几位民警从交警大队走了出来对男子说:“有什么事不要在路上说嘛,走,到交警大队去说。”说完,他们几个合力抬起轮椅,进了办公大楼,记者跟着走了进去。
“上次的交通事故,造成我右腿严重受伤,为什么认定我负主要责任,我对此不服。”在办公区,该男子嘴里一直愤愤不平地说着。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名叫宋明才,今年5月23日他骑着摩托车,在通川区双龙镇骑龙村三组路段上,前面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没有发出任何指示灯突然刹车,他的摩托车也没有刹住,于是跟前车的左后尾相撞,导致他受伤 。当时他处于半昏迷状态,后来被送到了通川区人民医院检查出右腿筒子骨粉碎,目前治疗费用已达5万元。宋明才说,他认为交警的认定对他不公平,而牵引车方现在只给了他1万元钱,他家穷承受不了这么高的医疗费,所以今天出院到交警队来拿钱。
听完宋明才的讲述,交警一大队中队长陈敬东是苦笑不得,他当即对宋明才做起了解释:“根据交通安全法此次交通事故应该由你承担主要责任,你与前车没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才导致事故发生,前车本不应该承担责任,念在你家境贫困,对方还愿意承担两万元的医疗费,已经仁至义尽了,你不能因为家庭贫困无力承担费用而推卸本次事故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你自己本来就应该拿钱出来进行治疗。”听完陈敬东的话,宋明才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
陈敬东说,驾驶员要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道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以防发生意外。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也 见习记者 方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