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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一批村干部违纪被处分

更新:2018-05-25 15:27:15       来源: 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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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可

本报讯 近日,渠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渠县三汇镇方碑村文书熊成书虚报粮食直补款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4年,熊成书为其儿子熊文强每年虚报粮食直补面积4.6亩,使熊文强违规领取粮食直补款共计2000余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渠县纪委给予熊成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渠县鲜渡镇五峰村支部书记熊健程违规为他人申报低保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熊健程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五峰村村民熊某某等4人申报低保,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万余元。作为一名支部书记,熊健程置党的纪律于不顾,违规为他人申报低保。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渠县纪委给予熊健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渠县蔡和乡三脚村文书杨芝华违规为亲戚申办五保户问题。经查,杨芝华明知其亲属冯某某不符合五保条件,还为其说情、呈报相关材料,致使冯某某违规领取2007年8月至2017年6月的五保金2万余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渠县纪委给予杨芝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渠县报恩乡新庙村支部书记胡清平违规找人施工问题。经查,胡清平擅自决定对新庙村办公室进行维修,且未按规定进行竞谈及签订施工合同,造成不良影响。胡清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渠县纪委给予胡清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彭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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