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为巩固优化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促进全区供销系统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达川区供销社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3个10”评价法,同级监督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
该办法规定,每月由纪检组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对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等3方面情况,分别按照10个指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 “好”、“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计入个人廉政档案,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个人评先评优。当某一评价对象月度工作被评为“一般”或“较差”时,由评价主体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到位。
达川区供销社干部走访贫困户
“因为没有及时落实党组关于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工作任务,所以,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这一指标上‘卡关’,4月份被纪检组谈话提醒。这件事情对我触动很大,促使我决心更加认真地履职。”区供销社一党组成员说道。
“我们推行‘3个10’评价法,按月‘对账’、按月通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目的就是要让党组、班子成员、纪检组3者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坚守责任担当,推动供销工作实现新突破、新作为。”区供销社党组书记张伟介绍道。
(本网通讯员 贺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