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可以看病之所。”从过往的达州经验中不难发现,以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为着力点,我市救援能力不断提高,转移安置能力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显著增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幅度减轻,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救援,“紧急”是关键
近十年来,我市灾害发生后,快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一是紧急调运冲锋舟、橡皮艇、救身衣(圈)等抢险救援设备,确保抢救抢运工作的需要;二是紧急调运救灾帐篷,解决无亲无友、无家可归的灾民的住所问题;三是紧急下拨生活应急资金,确保灾民生活急需;四是紧急采购灾区急需物品,如矿泉水、方便面、面包、火腿肠、饼干、棉衣棉被等,以最快的速度发往灾区;五是快速制定灾区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在保证受灾群众生活必需的基本前提下,根据灾情大小和经济发展、物价、市场供求等综合因素,确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额度和救助时间;六是迅速开展捐赠慈善活动,接收捐赠款物,分配调运捐赠救灾物资。
转移安置,突出人性化
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是一项紧迫任务,必须在当地党政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和有序转移。
宣汉县天台大滑坡,乡党委、政府组织群众大转移数百人,无一人伤亡,开创了达州市较大规模成功转移的先例,值得学习借鉴。
2004年的“9·3”特大洪灾,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2005年的“7·8”特大洪灾,州河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几乎未受损失,经验很多,但最根本的就是组织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和农村受灾群众的生活习性,我市主要采取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的办法进行,尽量少用帐篷,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可直接进入就近的敬老院安置。首先,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初始阶段直接供应方便面、面包、馒头、饮用水等熟食,紧接着启动粮食应急供应急预案,协调解决好油、盐、柴、米、锅、碗、瓢、勺等问题,使受灾群众尽快生火做饭,重回灾前的生活习惯。
保证受灾群众有住所。政府安置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主。鼓励受灾群众投亲靠友,无亲无友的则由政府统筹安排住所。集中安置则主要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空余房屋设置安置点,尽最大可能少搭建或不搭建帐篷,实际工作中我市受灾群众也不能较长时间在帐篷内生活。
保证受灾群众有衣穿。棉被、大衣、毛衣、棉衣的发放根据受灾家庭人口的多少,老人、小孩的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实事求是,倾斜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确保白天冻不着,晚上睡得着。
保证受灾群众有水喝。首先解决喝水问题,初始阶段发放一些矿泉水,先止渴。然后解决好用水问题,在没有自来水的地方,在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下,选择河、塘、库水,或打井取水,并标明饮用水或非饮用水的标志,确保受灾群众喝水、煮饭、烧汤用上洁净水,防止病从水出。
保证受灾群众有医疗。及时组织医疗队巡回诊治,对因灾受伤和抢险救灾受伤的人员及时医治,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对灾害中生病的受灾群众及时发现,快速医治,同时大力开展好卫生防疫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消毒杀虫,预防接种,强化环境卫生,防治结合,确保受灾群众身体健康。
灾后重建,全面考虑
数年间,达州市的灾后重建摸索了不少好办法,创造了不少好经验,得到了政府、社会、受灾群众的三重认可。
一直以来,我市重建方案坚持“尊重民意、分建为主、统建为辅、因户施策”的原则,做到科学规划、便于生活、建筑标准统一、补助标准合理,在方法上突出以灾民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励受灾群众建房积极性,整合项目资源,对所有惠农措施及项目实行拼盘,集中用于灾后农房重建,鼓励社会参与,在群众自筹资金的前提下,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实施政府补助,体现党委政府的人为关怀。
我市还十分关注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计。在2011年“9.18”洪灾发生后第一天,达川区石梯镇就在受灾村社建立了灾民理事会。该镇通过25个灾民理事深入受灾村、社,多次组织召开村社干部会、灾民代表会,让灾民正确认识自然灾害,消除了部分灾民悲观情绪,全镇迅速启动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工作。排渍、病防、补种生产自救有序开展;防疫、检疫、补栏等畜牧生产自救工作有条不紊;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迅速恢复扩大。
我市一直遵循首先给予及时的救助,确保基本生活,再就是制订奖励性政策,奖励性政策包括两个层面,对自力更生,自主创业或外出打工的受灾群众,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企业主动聘用受灾群众的,也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号召社会为这部分受灾群众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尽快消除灾害影响,缩短政府救助时间,杜绝长期难以解决的后遗症。 (张瓦林 本报记者 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