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5月4日,达川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
与以往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审理方式不同,这次庭审地点选择设在我院的少年刑事审判庭。与传统刑事审判庭给控辩审三方营造的对抗性不同,少年刑事审判庭既没有被告人与法官隔“阶”相望的压迫感,也没有辩护人与公诉人“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圆桌型的审判台取代了等边三角结构,审判环境相对宽松平和,更有利于发挥寓教于审的作用。法官、书记员、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辩护人和未成年保护组织代表一道,围桌而坐,在温情轻松的氛围中开启了我院首次“圆桌”审判。
案情简介:
小强(化名)自小在广安市与外婆居住,小学毕业后才跟随务工的父母搬来达州居住。期间父母离异,好不容易团聚的一家人又散了。不久后父母又各自找到另一半再次成家,跟随父亲生活的小强并未得到继母的善待。因自幼和父母缺少情感交流,加之家庭的破碎,令小强多次和父亲大吵,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离家的这段时间他认识了比他年长的“小浩”,跟着学习了一些“小偷小摸”。
2017年11月期间,小强跟着小浩先后两次进入他人家中实施盗窃,偷取了两台电视、一架风扇和几十斤棉絮,继而先后在小区附近盗窃了两台电瓶车,将电瓶车的电瓶拆下用于变卖。小强平时就用上述物品变卖的钱用于平日的开支。
考虑到小强在审判时依然是未成年人,我院决定启用根据未成年心理特点设计的“圆桌”审判庭。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法官语气平缓、态度和蔼,公诉人言辞恳切,未成年被告人心情放松,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法庭辩论结束后,公诉人、指定辩护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审判法官分别从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动机出发,结合其家庭情况、生活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一一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法庭教育结束,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向在场的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致以深深的感谢,表示接受刑罚处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官寄语:
大多未成年人犯罪背后都潜藏着深深的家庭因素:他们抑或是留守少年,长期缺少和父母交流;抑或是单亲家庭,不懂如何和父母交流,父母长期的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价值观错位,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但是没有孩子生下来就是犯罪者,与大多数成年人犯罪相比,他们更具有可塑性和可教育性,经过法院,家庭和社区社会的共同努力,尚可挽救他们。愿所有父母在工作之余多抽时间陪伴孩子,用关怀来滋润孩子心中那贫瘠的爱之土壤,用家庭的温暖拥抱犯错的未成年人,教授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希望各位未成年人适时地敞开心扉,多和家人交流自己的想法,在外谨慎交友,远离违法犯罪。
(本网通讯员 廖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