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一分钱没有,我也不会给钱”,这是一起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王某某对执行法官的的回答。这是一起涉及婚姻家庭案,一方面被执行人王某某,女性,性格泼辣,蛮不讲理;另一方面该案标的额虽小,但双方都属于贫困户,不确定因素以及执行遇阻可能性大。所以,在执行该起案件时,执行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此次行动。
申请执行人杜某某与王某某离婚抚养费一案,万源法院作出调解书:双方自愿离婚,小儿由王某某抚养,大女由杜某某抚养,王某某每月支付大女抚养费3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但自去年开始王某某未再支付过大女抚养费,2018年1月,杜某某向万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曾多次与王某某电话联系,并通知其到法院并履行抚养费义务,但王某某拒配合,并在电话中扬言:“一分钱没有,我也不会给钱”的托辞。
2018年5月5日,万源法院执行局一行12人一起来到了万源市鞠家坝王某某家中,当场宣布搜查令,但搜查未果,遂拘传王某某至万源法院。执行法官经过5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向其讲解了有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双方多年的亲情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王某某的抵触情绪终于有所缓解,申请执行人杜某某与其亲生女儿也来到现场,执行法官见时机已经成熟,遂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与疏导,被执行人王某某电话向亲朋借了部分现金当场交到自己的亲生女儿手里,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场抚养纠纷成功化解,双方都体会了彼此的不容易,承诺将来会为孩子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本网通讯员 王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