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5月3日,达川区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5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和1名从事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人员和20余名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5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确保达川区农村集体产权归属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得到保障。
会上,市农业局农经科负责人解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求、原则、步骤、内容等相关政策。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业务人员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各乡镇(街道)要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没有登记入账或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达川区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