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3年前,大竹一男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人借钱后未按期归还。近日,该男子虽然身处山西省,但大竹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不远千里,冒雨前往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大竹县人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华某借款5.5万元,并约定2015年6月10日前还清。但李某并没有遵守诺言,逾期未还借款。多次催款无效后,华某于2017年6月向大竹法院起诉,该院判决李某在指定期间内偿还借款5.5万元。到期后,李某仍未按期归还,华某于今年1月8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和询问,李某仍然下落不明,且无财产线索。正当此案的执行陷入僵局时,4月21日华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李某的下落信息。大竹法院 执行局相关人员立即放弃周末休息,碰头召开紧急会议,制定执行预案,准备有关法律文书,决定由一名执行局副局长带队,承办法官和一名法警组成办案小组,于当晚冒雨启程前往山西省查找李某。
到达目的地后,经过办案小组摸排,最终将李某具体工作地点锁定在山西省某地的村内。4月23日早上,面对突然而降的办案人员,住在工地的李某有些懵。向其说明来意后, 李某表示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但他确实没有偿还能力。鉴于李某消极对抗执行,办案小组立即对李某在工地上的相关机器设备进行清点并采取了查封措施。但李某仍以家庭困难等理由拒不履行。
当天下午,办案小组加大强制力度,将李某传唤至当地人民法院。在对其再次劝导无果后,执行法官果断对李某宣布了拘留决定书。李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当场筹资2万元并通过转款支付给华某,并就剩余款项与华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5月10前全部付清。鉴于李某态度转好且取得申请人谅解,办案小组决定暂不对其执行拘留决定。
(王迪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