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3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市春季禁渔期,在天然水域垂钓都属违法行为。23日记者了解到,达川区河市镇的四名男子胆子也忒大了,居然使用非法工具电鱼128斤。而达川区的渔政执法人员为了抓到他们,颇费了一番周折。而等待这四名男子的,或将是3年以下的刑期。
反侦查让人很伤脑筋
达川区水产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禁渔以来,他们针对电、炸、毒鱼行为,白天常态巡查、夜晚突击执法,有效地打击了电、炸、毒鱼行为的嚣张气焰。但是,依然有少数顽固狡猾的非法电鱼分子,为了个人经济利益,违法从事电、炸、毒鱼活动,掳获渔业资源,肆意破坏生态环境。他们采取“派人沿岸放哨、大胆河里电鱼”的新办法,躲避 、阻碍执法行动,甚至派人在水产站大门口附近蹲点“值班”,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所行动,便从河里“消失”。种种的“反侦察”手段,增大了渔政执法的难度。
查获的电鱼设备
近日凌晨1点,执法人员巡河至幺塘乡境内时,发现有人正在电鱼。为了现场抓获电鱼人,执法人员迅速分工,6人分成3小组,一组留守,2组分赴上下河段蹲点严守。凌晨3点左右,电鱼人准备上岸,马路上突然有一女子骑着电瓶车来回游荡,发现了蹲点严守的执法人员,她立即摸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电鱼人应声灭了电鱼灯,撑船驶向河边的树林草丛,逃离执法人员视线后,摸黑弃船而逃。
现场查获违法电鱼128斤
查获的电鱼设备
4月18日凌晨4时许,达川区渔政执法人员一行五人在达川区河市镇码头(香梨湾河段)开展禁渔执法检查时,发现有可疑船只进行违法捕捞作业。由于夜间河中执法安全系数低,违法人员往往会在被查处时恐慌逃跑而落水发生危险,加之考虑到他们的“反侦察”手段,执法人员采取了较为稳妥、安全的方案,换上了一辆私家车从河边进行沿河跟踪,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2名干警参与执法。
随后,当满载而归的违法人正在河市镇码头上岸卸鱼时,被执法人员拦截。执法人员登船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何某等四人(均为达川区河市镇人)的船仓里均有电鱼设备和渔获物,何某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执法人员对4套电鱼设备和4艘船仓里的渔获物进行了现场称重和拍照取证,共查获鲤鱼、鲫鱼、翘壳等渔获物128斤。渔获物马上被放生,4套电鱼设备和4艘船分别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和扣押。
或将面临3年以下刑期
“这是近三年来,我市查获的最大电鱼案。”市水产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
达川区水产站的执法人员说,根据初步调查,何某等四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等规定。可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获的电鱼设备
这次查获的河市非法电鱼案,已经涉嫌犯罪,从他们的办案经验来看,或将面临3年以下刑期处罚。按照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相关要求,目前该案已移交达川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经法制大队审核后,再由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达川区水产站已收缴耙子钩500多个,网具200多铺,极大的震慑了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
记者手记:22日,记者刚发表了一篇禁渔期州河边钓鱼也属违法的稿子,23日又看到河市镇有人非法电鱼。禁渔期间,这些人为何要违法捕捞?分析起来,无外乎是法律意识淡薄和利益驱使。可他们没想到,为了点蝇头小利,破坏的却是整个的生态环境。也许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一定就会被执法人员抓到,但却忘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愿以上的案例能让人警醒,及时刹住那些违法犯罪的念头。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