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
“表弟结婚,我把房子借给他当婚房,现在他自己买房了,却把我房子里的木地板等装潢给拆走了。”近日,市民张先生反映称,这个装潢虽然是表弟结婚时装的,但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让他赔偿。
表弟:拿走的是他自己的东西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表弟急着结婚,现买婚房又来不及,就和他商量先租住他的位于西外一小区的套房,表弟自己简单装修了一下就入住了。
“我那套房子本身也就简装了一下,准备出租的,表弟这样说,我也就没拒绝。”张生生说,表弟觉得要做新房,又花钱装了一下,在卧室装了木地板,定做了衣柜,换了一些灯具等。
今年初,表弟在西外一处楼盘买了房,就把张先生的房子交还给了他。张先生准备把房子打扫一下再出租,结果打开房子后吓了一跳:表弟居然把他结婚时花钱装修的木地板、衣柜等都拆走了,房间被拆得不堪入目……张先生找表弟理论,要求赔偿,但表弟却说拿走的是他自己的东西,张先生感到很气愤。
律师:不负赔偿责任
达城执业律师的郑律师称,根据民法相关理论来看,房屋装修就是一种“符合”。张先生将自己的房屋借给表弟结婚使用,装修时也没有表示异议,可以认定张先生对表弟的装修行为是认可的,即同意表弟将动产(装修材料)符合在他的不动产(房屋)上。通常情况下,考虑到装修材料虽然可以拆除,但需要付出很大的拆卸成本,而且拆下来的材料也没什么价值了。因此,出于保护动产所有人的利益,会要求不动产所有人补偿动产所有人相当于装修价值的款项。但是张先生的事很特别的地方在于,张先生要求表弟赔偿表弟自己的动产(毁坏的部分装修),而没有主张装修所引起的增值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拆除装修没有影响房屋的整个价值的情况下,张先生的表弟不负有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杨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