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达川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潘某和被告王某的子女均就读于蓝天小学,事发当天下午两点,原、被告在送子女上学途中,双方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后在校门口升级为抓扯,在抓扯中原告潘某脑部及多处软组织受伤。原告潘某自行到医院治疗后,产生费用四千余元,双方对医疗费用的承担发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医疗费用的承担,有很好的调解基础。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原、被告都认识到双方子女是同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更应当互谅互让,共同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也为孩子树立一个明理谦让的良好形象。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法官寄语: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往往是潜移默化又根深蒂固的,对孩子而言,最好的教育就是父母的言传身教,让孩子从小养成谦恭礼让的良好习惯、塑造正直善良优秀品格,才是能让孩子受益一生的宝贵财富。
(本网通讯员 贾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