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达川区河市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李某与万某于2013年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生育一女。因夫妻感情出现矛盾, 2017年初,李某将万某起诉至成都市某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与万某联系碰面送达开庭传票事宜,万某每次均表示配合法院工作,但总是迟迟不露面,也不愿意告诉法官其所在成都的具体位置,后在法官的劝解下,李某自愿撤回起诉。 但是,撤诉后李某与万某感情无任何好转,李某再次向成都某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官与万某多次联系,其仍不愿意露面接收传票。虽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但万某一直不愿意告诉在成都的居住地址,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做工作才得知万某户籍所在地在达川区河市镇,成都某法院便将案件依法移送至达川区人民法院河市人民法庭。 案件虽然移交给河市人民法庭,但是万某仍然是避而不见,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未果后,前往其所在居委会了解了万某情况,得知万某父母和其妹妹在家,于是便到万某家中向其家人做工作,希望通过其家人的劝说能调解解决此事。通过法官与万某家人真诚的沟通后,取得了万某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愿意做万某的思想工作,并约定了时间。
约定的调解时间到后,李某及其诉讼代理人从成都赶到法庭,可是万某却迟迟不见。在安抚好李某及其代理人的情绪后,法官决定到万某家中一探究竟。刚好万某在家,于是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开展院坝座谈,耐心倾听了万某的意见,在法官的耐心倾听及劝解下,双方父母也对万某做了思想工作,最终万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李某道歉,并就离婚一事和李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起一波三折的离婚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本网通讯员 符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