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市农业局召开全市《农药经营许可证》颁证工作培训会,贯彻落实部、省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积极做好法律宣传、组织发动、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5月1日起启动《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工作。
据了解,《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农业部门提醒在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业主,于今年8月1日前,到本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部门窗口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跨县(市、区)设立农药经营分支机构的企业到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部门窗口申请办理,逾期未申请或审查不合格的,将劝其主动关停或立即整改,否则按违法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新申领业主实行即报即办。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农业部门将严格依法规范办理,严把标准,依法审批,合格一家办理一家。认真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对农药经营者条件进行查核、审批。要严格规范,优质服务,能早一天提速一天,按照高效便民原则,落实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次性告知等要求,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理。要严守法纪,强化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部门工作人员要阳光行权、廉洁审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监管、秉公执法,主动查处违法经营农药行为。
(熊刚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