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4月11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赴宣汉县、万源市等地展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并就《达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召开座谈会,询问各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兵带队调研并参与座谈会。
会议指出,城市环境是否整洁,历来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考量标准之一。近年来,我市虽然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上有了很大改善,但还存在乱搭乱建、乱贴广告、车辆乱停等现象,而国家至今尚未出台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律,已有的部分法规规定不够明确,于是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一部切合达州实际的地方性城市管理法规纳入了今年的工作计划。
调研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听取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关于《条例》的相关建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继续与各市级相关部门围绕《条例》展开讨论,听取有关部门对《条例》提出的修改建议。据悉,《条例》拟由总则、责任区制度、容貌管理、环境卫生制度、执法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构成,将明确规定市容和环卫管理体制、部门及街道社区职责,确定区域管理责任,细化上位法未明确或不够具体的规定,制定违规处罚措施。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冯津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