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党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近日,宣汉县东林乡党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三必公示”为原则,对各村(社区)党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内村(社区)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涉农政策必公示。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关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政策性服务、涉农事务办理等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凡是“三农”相关政策,除涉密信息外,各村(社区)都应无条件进行公示。
二是惠农政策必公示。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工作如:“低保”、“五保”、“困难户”的评选,换届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必公示,做到群众心中有底,切身利益亲自参与,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
三是账务收支必公示。村级财务是本村产业发展、项目投资的直观体现,账务公示是群众行使监督权力,敦促村级明白用资的有效保证。各村(社区)规范账务公示管理,做到账务收支按季度及时公示、规范公示、清晰公示,确保每名群众对村(社区)发展看在眼里、明在心里。
(本网通讯员 杜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