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4月9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驱车数十公里,到案发地大竹县柏林镇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现年80岁的罗某家住大竹县柏林镇,靠种庄稼为生。因其居住地时有獾猪出没,罗某便非法持有了一支长1.8米的火药枪,防止其庄稼不被獾猪啃咬。后被大竹县公安局查获,经鉴定此火药枪具有致伤力。
考虑到被告人罗某现已80岁,系取保候审,且案发地部分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未认识到非法持有枪支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该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到案发地巡回审判此案,同时邀请街道、社区的居民旁听庭审,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中,被告人罗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当庭予以承认,并表达了自己的悔改之心。法庭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当庭宣判,对被告人罗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一年,火药枪一支予以没收。
(本网通讯员 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