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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木材厂负责人滥伐林木被罚款还要补种五倍树木

更新:2018-04-04 11:15:36       来源: 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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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可

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森林公安局在“守护绿川2号行动”中,快速查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该局在接到辖区竹峪镇团包寨村有人擅自砍伐林木的报案后,及时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竹峪镇一木材加工厂负责人李某某,于2017年12月以每立方米380元的单价购买该镇团包寨村民谢某某树木,并以谢某某的名义向竹峪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了6立方米林木采伐手续。当月,李某某雇请工人在谢某某自留山砍伐松树原木材积14.26立方米,减去办理合法手续的6立方米,李某某滥伐林木8.26立方米。

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滥伐林木行为。近日,该局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

(郭思佚 本报社区记者 蒋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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