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我们遭受了重伤还需继续治疗,可车祸肇事方手机竟停机耍赖皮躲避责任,让我们无法联系上。如今已经下欠医院2万多元的医药费,我该怎么办?”2日,家住通川区彭家湾的市民谢继先忧心忡忡地来到达州晚报“丁山帮办”栏目,希望记者请律师给他支支招。
市民反映:吃酒后出交通事故
对方竟不面对责任
谢继先告诉记者,2017年10月6日,他一家5人到平昌县邱家镇去吃酒,在回来路上离邱家镇约两公里处与迎面而来的小车相撞,当时致使他们3人受伤。事发后,平昌县交警大队邱家交警中队的交警人员来到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随后,他们被救护车送到了达州市西外二医院脑外科,经医生检查,两人受重伤,一人受轻伤。
很快,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负全责。对此,在刚开始1个多月时间,肇事者冉女士还积极支付药费,除保险公司垫付了1万余元外,冉女士也支付了3万多元。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从2017年11月20日,肇事者冉女士就再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医药费,到至今下欠医院药费达2万多元。他先后与对方多次联系,先前是电话通了不接,现在电话干脆停机了,让他们找不到人。
同时,受轻伤出院的亲戚早已与肇事方冉女士及其丈夫李先生达成协议(冉女士与李先生同车,驾驶人为冉女士),赔偿其亲戚的务工费、护理费等6600元,限40天内付清,由李先生亲笔打的欠条,冉女士也在欠条上签了名字。而如今超过期限3个多月了,也未支付。
“我们现在还要继续治疗,也没有出院,对方竟避而不见,也太不诚信了嘛!”对此,谢继先想通过晚报“丁山帮办”栏目了解一下,肇事方不站出来面对责任是否违法?
律师说法:可依法向法院申请
先于执行医疗费用
当日下午,记者带着当事人谢继先的疑问联系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朱凯律师,朱律师解释称,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不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出来,肇事者都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伤者进行救助和治疗。
其次,谢先生在住院治疗期间,冉女士不支付医疗费用的行为,是逃避责任的做法,谢先生可以依法维权。谢先生可以同冉女士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谢先生可以向交警部门反应情况,请求交警部门协助解决,谢先生也可以凭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医疗费用。
最后,朱律师表示,谢先生的亲戚在联系肇事方冉女士夫妇无果下,也可凭手中的欠条一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起诉的法院在被告所在地或者交通事故发生点所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就行了。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