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渠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检查时发现2起涉嫌虚假宣传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经查实后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立即改正,并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1.8万元、3.6万元的处罚。
通过查实,某瓷砖门市的企业文化墙和对外宣传中分别使用或标有“世界级经典、中国陶瓷十大公信力品牌、广东省名牌产品”等文字行为,是瓷砖业主私自从网上搜索下载了“KITO.古风世界级经典”等字样粘贴在经营门市的玻璃橱窗上,用于宣传销售的瓷砖品牌好、质量好,实际却无法提供“世界级经典”等宣传内容的相关法定认定依据和证明材料,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000元。
某燃气公司收费员正在收取天然气费和燃气换表费的行为,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燃气公司在对立户安装的燃气表进行更换的过程中,向用户收取换表费,对保护气表的表箱有破损的,还要求用户更换表箱并收取费用。其行为加重了燃气用户的责任,侵害了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渠县工商质监局责令该燃气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6000元。
(谯宗华 覃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