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2017年10月,我市通过了《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对形成较早、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能较完整体现传统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的村落(院落)进行保护和利用。
3月18日,老家位于渠县岩峰镇回龙村的村民李世建到达州日报社求助称,他家在回龙村有座上百年的老房子,建筑古朴,保存完好,祖上三代人都在里面居住过,五年前父亲才从老家搬出,房子空置,逐渐破败。李世建告诉记者,他是《达州晚报》的老读者,长期订阅报纸,去年在报纸上看到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新闻,就想到了自家的祖屋,不知是否能申请保护。
渠县岩峰镇百年民居
记者了解到,李世建祖屋为清朝民居,九柱木质结构,独栋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厅堂和客堂共四间。从图片看,房子主体结构保存比较完整,但内部空无一物,仅存木梯等固定结构,目前多间屋子作为储物间,堆满了柴火草料。房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但历史文化价值有待考证。
渠县岩峰镇百年民居
回龙村的村支书李发文告诉记者,村里现存三处这类老民居,但另外两处的规格和完整程度都比不上李世建的祖屋。他知道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但镇上没有下发相关文件或通知落实,因此未提请申报。今年春节前,村里曾有危房改造项目,但李世建的房子不符合条件,也就没有纳入修缮保护。
就此,记者联系了渠县住建局村建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去年通过了四个传统村落的申报,没有收到回龙村的申报,不了解该村的传统建筑情况。
达州市住建局表示,申报市级或县级传统村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对建筑时间、规格、选址、其中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都有相应要求和认定。申报县级传统村落,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苏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