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宣汉县东林乡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制度、管理、责任三位一体工作举措,让基层权利置于阳光之下,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
坚持村组级资金规范化管理。首先,为村组两级配备一名财务报账员,且财务报账员均由村支“两委”成员兼任。其次,明确报账员职责、明确村组每季度公示和报账时间;规范票据管理和资金管理,规定报账员要定期盘查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按照“长款归公,短款自赔”原则处理;坚持村组预决算支出,准确编制村级财务支出和资金使用预算,以收定支,总量控制,村级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收抵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行为;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度,对所有村组集体社资产按照类别建立正规台账进行管理。
坚持村组级财务“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村组集体经济发生“三重一大”,即重大投资、重大举债、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自主性支出和建设项目,必须履行集体决策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需经党支部提议,村支“两委”班子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规定每年3月和7月公示各组财务明细,公开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为防治村组财务公开不健全,不及时、不规范,该乡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要求村里对财务公开拍照留存,并报纪委备案。
坚持实行“村组账乡管”制度。村组所有集体收入全都由乡“三资”办建账管理,现金存在指定的对公银行账号里,现金在身上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一天;由专门的报账员持真实、合法、有效报账凭证按程序审批报支。农村集体经济每一笔支出单据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村级支出由村党支书记审核、主任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字盖章,驻村组长审查签字,乡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审批;村民小组支出由村民小组长审批,民主理财小组长审核签字并盖章;规定原则上不报销生活费,严禁巧立名目乱发各种补贴,对顶风作案的,乡纪委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本网通讯员 杜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