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用语不能再‘最’”
很多商家挖空心思来吸引消费者眼球
浏览各大卖场中,你见过有哪些?
近日,
宣汉一驾校在网络宣传平台上违规使用
“全县最专业培训车型”、
“10年驾校经验”等
勾人眼球广告语被处罚5万元。
为了营销
各种创意+噱头感觉都快被玩坏
近日,宣汉县工商质监局查明,2017年8月,宣汉某驾驶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8000.00元的价格委托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注册网站,同年9月26日正式上线,并在其网站网页中宣传称“培训C1、C2、(全县最专业培训车型)”、“10年驾校经验”等内容,而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2月3日。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之规定。
宣汉县工商质监局依据查实的事实,依法责令该驾校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也是市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网络市场定向监测中发现案件线索,并交办宣汉县工商质监局进行查处的案件。
(余海霞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建荣)
宣汉这个驾校的广告语仅仅是广告中的冰山一角
小编觉得
“广告主在拼命宣传的同时
不要忘记广告也要讲导向
不然只会使得消费者反感
达不到广告宣传的目的”
小伙伴们
您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