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县住建局多名干部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这充分暴露出在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整治。请问,您作为县委分管住建工作的领导,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督促住建系统干部履职尽责,确保住建系统干部清正廉洁?”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督查问责……”
这是宣汉县纪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上,该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屈军等4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询问的场景。述责述廉现场,县纪委委员“唱黑脸”、戳痛处,问题直击要害、见筋见骨;述责述廉对象不回避、不遮掩,直奔主题、坦诚作答,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醒醒神、紧紧弦的效果。
“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党内法规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四位同志向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询问,体现了我们县委一班人带头落实党中央要求,敢于从自身做起,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这样一种导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都要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有人监督是福。”宣汉县委书记唐廷教在会上指出。
据该县纪委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宣汉县出台了《党委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制度》,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不得少于1次。自去年3月底以来,宣汉县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实现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全覆盖。
述责述廉,仅仅是宣汉县扎实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其中一项制度。近年来,宣汉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开展上级对下级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同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为确保同级监督有“矩”有“力”,宣汉县印发《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监督内容,建立健全提醒约谈和信访问题初核处理等8项监督制度,配套出台《党委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及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等制度办法并常态实施,真正为纪委同级监督撑腰鼓劲。 (特约记者 罗怀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