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县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该县4名村干部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职等问题,被县纪委给予党纪处分。同时,渠县也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开江4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2014年1月,普安镇罗家坡村原主任蒋维义,在未召开村民大会评议推荐、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母亲崔某某纳入贫困户名单上报。2016年12月,镇政府发现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清退。县纪委给予蒋维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八庙镇马鞍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洧,明知其母亲谭某某、其子刘某某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在未经过村民大会投票和公示的情况下,将其母和其子的资料上报纳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0月,镇扶贫办发现后,按规定取消了该二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县纪委给予刘洧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6月,长田乡朱家坪村主任朱章成,在明知该村1组组长马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王某某为户主将马某某夫妇纳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经公开评议和公示后,上报至长田乡扶贫办。王某某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缴了2017年新农合医疗保险150元。2017年7月,朱家坪村按照相关规定对马某某夫妇贫困户资格予以清退。县纪委给予朱章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对王某某免缴资金予以收缴。
2014年6月,长田乡朱家坪村启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原计生专干徐兵之妻向某某,以其丧失劳动能力为由,申请将其与儿媳陈某某一同纳入该村贫困户。徐兵在明知向某某于2008年购买了代课教师政策性社保的情况下,在公开评议时未回避,也未提出反对意见。经公开评议和公示后,该村将向某某和陈某某二人纳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上报至乡扶贫办。陈某某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缴了2017年新农合医疗保险150元。2017年7月,朱家坪村按照相关规定对向某某和陈某某的贫困户资格予以清退。县纪委给予徐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陈某某免缴资金予以收缴。
渠县两起典型案例:
近期,渠县纪委对河东乡云峰社区文书张桂容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2014年4月,张桂容为符合条件的村民董某某填报资料申办五保,收受董某某好处费8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渠县纪委给予张桂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渠县纪委对三板镇大雾村文书王永轩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2016年,王永轩将该村9名优抚对象2015年度新农合门诊报账费及16名村民2016年至2017年度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共计1290元据为己有,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渠县纪委给予王永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