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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商机”铤而走险 非法运销烟花爆竹

悲催!亭子镇这名男子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更新:2018-02-12 17:07:38       来源: 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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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可

、达州日报网消息 春节即将来临,一名曾因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被警方拘留过的男子,为了抓住赚钱的“商机”,决定铤而走险,再次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结果被达川警方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不仅钱没有赚到,还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据悉,2月8日上午11时许,达川区亭子镇供销社工作人员在福善镇巡视烟花爆竹市场时,发现男子陈某驾驶长安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真佛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查获搜缴非法烟花爆竹数十箱。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1月1日上午9时许,在通川区磐石镇境内经营烟花爆竹门市的陈某,为了抓住年前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急剧增长的“商机”,在未经达川区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偷偷将烟花爆竹运回其老家达川区福善镇销售,被真佛山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随后,达川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孰料,从拘留所出来后,陈某竟不思悔改,怀着侥幸的心理,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偷偷开启“淘金”之旅。结果,仍未逃脱真佛山派出所民警的查处。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被达川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温馨提示:

要合法经营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经营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者,必受罚。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沈霞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烽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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