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通川区城乡居民:
根据《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达市府办[2017]72号)文件精神,通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广大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父母双方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及儿童可单独列户参保。
一、 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一次性参保缴费,2018年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二、 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孤儿(含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每人每年60元资助。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