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春节期间是农民工返乡举办宴席的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自办群体宴席管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发生,宣汉县食安办提前部署,主动作为,四举措抓好农村自办群体宴席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宣汉县食安委制定出台《宣汉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县食安办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强化管理手段,严格备案管理。一次性就餐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在宴席举办前2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操办宴席申请,填写《宣汉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备案表》,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举办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材料时,和举办者、承办者发放宣汉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宣汉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与宴席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书。每月底各乡镇食安办按时向县食安办报送辖区内自办宴席案场次,
加强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向举办者、承办者发放宣汉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宣汉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与宴席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书。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群众安全责任意,引导群众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确保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有备无患平安开席,为农村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安全监管创造浓厚氛围。
实施现场督导,确保监管到位。各乡镇食安办派出食品安全监管员到宴席承办或举办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应立即要求举办者停止举办宴席,确保农村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安全稳定。
(本网通讯员 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