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工作人员”用一只价值20多元钱的“金乌龟”,从一老农手中骗得6万元养老钱。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前往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法律释明,最终帮受害者追回被骗的6万元。
“地质勘探”挖出“百万金乌龟”
近日,大竹县一乡镇村民邓老伯,在当地集镇路边遇到两名陌生男子向某和刘某,他们自称是“地震局工作人员”,要在邓老伯的房屋后修建地震塔,希望邓老伯协助他们做勘探。随后,三人来到附近一座山上开始“勘探”。突然,一名男子所带“探测仪”发出了“嘟嘟”的响声。随后,两人根据“探测仪”的指示,从地下挖出一个纸包,里面包着一只“金乌龟”和一张“藏书”。
挖到“宝物”后,刘某立即打电话向“领导汇报”,然后对邓老伯说,这只“金乌龟”价值100多万元,他们身上都没有带钱,得先将“金乌龟”放在向某处,改天再过来送钱。对于这一安排,邓老伯不同意。于是,几人因“金乌龟”的权属起了争执。几经商议,最终商定由邓老伯出钱做抵押,“地震局”的人将“金乌龟”暂时放在邓老伯处,第二天再来取。对此,邓老伯信以为真,立即去银行取了6万元养老钱给向某,满怀希望等着发财。
发现骗局及时报警
第二天,见两名男子一直没来,邓老伯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他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经鉴定,“金乌龟”仅值20多元钱。随即,警方对案件进行全面侦破。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办案民警及时调取了案发时段的相关监控视频,通过对监控视频的分析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针对嫌疑人的逃跑方向一路追踪,确定其落脚点,然后将他们抓获。
警方提醒:加强防范意识
近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以向某和刘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向大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受理该案后,大竹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看守所讯问向某和刘某,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法律释明。庭审时,向某当庭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随后,在众多围观群众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将向某退赔的赃款予以全部兑付。
近年来,类似利用“金乌龟”假古董诈骗的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往往冒充电力公司、通讯公司或地质勘探人员行骗,作案对象主要针对农村老年人。大竹警方提醒,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切勿因一时贪念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褚登宇 本报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