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5日上午,受害人邓某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大红锦旗,送到大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感谢法官帮助其成功追回被骗款项6万余元。
去年6月29日,被告人向某和一个自称“刘旭辉”的男子谎称是地震局的工作人员,要在受害人邓某的房屋后修建地震预报塔。两人将被害人带至预先准备的地点,并从地里挖出了一个事先藏好的“金乌龟”和一张书写“藏书”字样的纸。随后,两被告人向邓某谎称挖到了文物,并以此为诱饵骗取了邓某6万余元。
2017年12月14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犯诈骗罪为由,向大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看守所讯问被告人向某(犯罪嫌疑人“刘旭辉”在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法律释明。庭审时,被告人向某当庭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1月10日,在众多围观群众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将被告人退赔的赃款予以全部兑付,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向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另一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褚登宇 特约记者 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