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李女士致电达州晚报《汽车周刊》,讲述了她近3个月以来的烦恼经历,她多次前往达州奔驰4S店要求退还订车款无果,而自己是身怀7个月的孕妇,为这事已经跑得疲惫不堪,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
满心欢喜选购爱车
据李女士介绍,她和丈夫于2017年9月底,在南城奔驰4S店看中一款GLC300奔驰SUV,销售代表涂先生热情地接待了小两口,并详细介绍了该款车的各项性能,最终以48.8万元确定成交价。由于李女士的丈夫在生意中需要用现金的时候较多,于是他们决定用按揭的方式购车。在与销售代表商量后,李女士和她丈夫表示,只接受首付30%、按揭70%的方式,销售代表称可以按这种方式办理。于是,李女士和丈夫交付了20000元订金。
对4S店提供按揭的资料产生质疑 要求退款
李女士告诉记者,在之后准备按揭资料的几天时间里,李女士接到4S销售代表反馈的消息称,李女士未满30岁,按揭部分的金额无法贷足。当李女士和丈夫得知此消息后表示,如果首付30%的方式无法办理就放弃购买此车。但销售代表称要想贷足按揭金额,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只需增加担保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并用微信发送了一份“合伙开店的协议”范本,并让担保人李女士的母亲在合伙开店协议里签字,其他内容由销售代表完善资料。李女士还按照销售代表提出的要求,提供了一份营业执照照片。在李女士按照销售代表所说的方式完成了按揭资料以后,总感觉有哪里不妥,便将此事告诉了家里的长辈。李女士的长辈在听完此事后表示坚决反对这种做法,质疑此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听完长辈的一席话,李女士感到十分担心,立即与销售代表联系,称不愿意按照这种方式购买该车,要求4S店退还20000元订金。
4S店:李女士单方违约 订金不退
1月16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城的奔驰4S店,找到了销售代表涂先生了解情况。
据涂先生介绍,李女士于2017年9月27日交纳了20000元的订车款,购买该车的方式是首付30%、按揭70%。但在按揭款已经办下来后,李女士称不想购买此车,这种行为属于李女士单方违约,所以不能退换购车订金。
当记者问到李女士未满30岁,是否不能贷足按揭款的金额时,销售代表表示的确不能贷足,但记者问到为什么后来又贷足了按揭款时,销售代表称,李女士提供了担保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后才把按揭款贷足。在记者的要求下,销售代表拿出手机,翻出了他与李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记者看到,在聊天记录里,的确是由销售代表给李女士发了一份“合伙开店的协议”范本,但销售代表称,“只是给她提供了范本让她按照该范本去准备资料,并不存在其为客户准备了资料。”并且销售代表称,为了能够让李女士早买到该车,还与专为办理按揭贷款的奔驰金融机构多次沟通协调后才通过了按揭贷款。“但贷款下来后,李女士却称不想购买该车了,这种行为就属于单方违约,所以4S店不会给李女士退还定车款。”
消委会调解 :奔驰4S店愿意退款
1月16日下午,记者随李女士夫妇一起来到达川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此事的经过后,联系到了奔驰4S店的相关负责人,要求该4S店的相关负责人或指派人员到消委会来接受调解。但该4S店的相关负责人称,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并表示马上了解后给予回复。大约半小时后,当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上该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由于当前有事不能来消委会当面调解,但在电话里明确表态,经过向领导申请后,4S店同意给李女士退款,由于要走相关流程,让李女士本周五到4S店办理退款事宜。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龚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