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审结首例利用网络辱骂他人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黄某、罗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悉, 2016年10月10日、11日,被告人黄某、罗某及上访人员十余人先后分别从达州、万源火车站前往北京,相约一起去上访。同月15日,黄某在北京撰写名为“宣汉县白皮书”的文章,其内容对个别县委领导进行辱骂,通过被告人罗某的手机注册发表至某论坛网站,给相关人员的生活、工作及宣汉县相关部门带来了负面影响。被告人黄某、罗明德在审理过程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自愿认罪。
该案系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开江县人民院管辖,宣判后,被告人黄某、罗某未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通过审结该案,严厉打击了利用网络辱骂他人、散布谣言的寻衅滋事犯罪人员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净化了信访上访秩序。
(本网通讯员 胡梦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