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1月10日讯(邓军)近日,达川区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
2017年12月25日,达川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永进乡老君山村8组有人无手续大量砍伐林木,要求查处。接到举报线索后,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潘松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前往实地调查核实。
经森林公安走访查明:达川区永进乡老君山村10组村民许某某,于2017年12月20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雇请人员在其购买的本村8组村民孙某某小地名为梨树湾的自有山林里(自留山)采伐树木31株,其中松树19株、柏树12株,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所采林木总蓄积2.86立方米,其行为已违反了《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法对许某某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一是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计155株;二是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3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