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站列车时刻表 |达州最新航空时刻表|达城最新公交线路运行图|达州日报社各平台广告价格|达州天气预报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18号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新闻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达州日报网通讯员群:243997895
  当前位置:首页>> 财经 >> 

武汉全程监管新房预售金 防止开发商挪用跑路

更新:2018-01-06 17:08:50       来源: 新华社 

分享到:
手机读报看新闻,下载掌上达州
编辑:甘露

武汉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提出,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一对一”设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监管办法要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将采取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与监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设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与监管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书,且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指定预售的所有房屋,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

购房人交纳的全部购房款和银行拨付的按揭房款都不直接进入房企独立账户。监管办法要求,房企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等信息,协助购房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款。购房人申请商品房贷款的,按揭银行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将通过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管周期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止。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新华社武汉1月6日电)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COPYRIGHT @ COPY 2013-202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蜀ICP备1302488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15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818-2379260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达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