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民田先生来到本报市民热线办公室反映称,1月4日,他在达川区南城二号干道达州金源汽贸定了一辆卡威150皮卡车,当天下午签购车合同,约定次日一早办理过户手续及提车。结果晚上销售人员打电话称,车已被别人提走了。“我很惊讶,刚签的合同,定金也交了16000元,怎么车就被别人提走了呢?当晚8点多,我赶到金源汽贸4S店内讨要说法,无果。第二天一大早我又去,销售人员说我交定金太晚,车已经被提走了。”田先生很郁闷,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购车合同也签了,金源汽贸怎么转眼就不认账呢?
市民:指定购车被别人提走
田先生告诉记者,1月4日早晨,他和朋友在西外旺角城金杯4S店看到一款卡威150皮卡车,了解后很喜欢,于是,销售人员就带他们到南外二号干道达州金源汽贸展厅看实物,不管是颜色、造型,还是配置,都很满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总价97800元谈妥,下午5点钟签了购车协议,并当即交付了16000元定金,约定首付30740元,余款按揭,口头约定5日上午提车办手续。为了确定购买这辆车,我们还特意与车合影,表示举行了交车仪式。”没想到晚上却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称他们选定的那辆车被别人买走了。田先生很不解,既然定金交付前车别人已买了,为什么还要收定金?
销售:签协议前已被人购买
随后,记者联系了田先生购车的销售人员王先生,王先生称,那辆车是样板车,在田先生之前就已经有客户定购了。之后王先生称自己要开会挂断了电话。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昨日上午10点多,记者和田先生一起来到金源汽贸,见到了销售人员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1月4日上午,田先生和朋友过来看那款卡威150,当时停放在外展厅,一直没动过,所以当他们想试驾时没电,他们也就没有当即决定购买,而同时,我们在万源的销售点也有客户看上了这款车,并于早上决定购买。“下午,当田先生再次来时,我一边介绍这款车各项性能及性价比,一边提醒他们,这款车已经有人定购了,而他们对我的话置之不理,我也就认为他们是要购买同款车,而不是这辆展车。他们签订购车协议时,万源经销商的顾客已经将购车的相关手续办齐,所以晚上我们没有理由不让别人提车。昨晚及5日早上,我们都在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提供一辆一模一样(包括配置、外观)的车给他们,唯一的区别是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不同,可他们不同意,非得要那辆展车,我们肯定给不了。” 疑问:购车协议不见踪影
对于整个购车事件,记者既听取了购车者田先生的郁闷不解,又听取了金源汽贸销售人员的解释,都各有理由。为了解真相,记者要求他们都出示购车协议,结果,田先生只能出示16000元定金发票,称购车协议销售员没给他。而销售员王先生称,购车协议于前一晚销毁了。当记者再次要求金源汽贸出示万源经销商销售这辆车的记录,或者相关依据时,销售人员称没有。
截至记者截稿时,达州市消协的工作人员正在金源汽贸现场协调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 杨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