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后 承建商转租转让临时项目用房

罗江镇1200平方米违建被依法拆除

版次:03    作者:2025年07月17日

施工人员对违建进行拆除。

近日,在通川区罗江镇石燕社区4组的拆除现场,施工人员对现场的板房建筑、工棚进行有序拆除。

“拆除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还有一部分收尾工作正在进行。”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支队凤北大队临时协助负责人何委霖介绍,整个片区违法建设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961平方米为西南职教园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临时项目用房,形成于2021年年初,其余200余平方米为校园周边部分临时摊区业主搭建的固定建(构)筑物。“在文体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基本完工后,承建商并未对项目用房进行拆除,而是通过转租、转让等方式让他人继续使用,背离了项目用房建设初衷,也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

据何委霖介绍,大队在接到拆除任务后,迅速联合辖区政府、街道社区,整合执法力量,展开立案调查、推动法律宣传与文明劝导齐头并进。其间,既有代表严肃性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也有适当延期兼顾临时摊区业主生存生计的“人文关怀”。通过执法人员的多次上门服务及1对1的法律宣传,相关违建业主自愿配合,积极主动地支持本次拆除工作。

据了解,2025年以来,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查处违法建设559件,立案处理69件,拆除违法建设164起,拆除26597.04平方米,发放责改通知书191份,移交违法建设限制不动产交易和登记169件。

□文/图 四川在线 杨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