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2025年07月16日
近日,网友“一本不变”在达州融媒APP问政频道发帖,反映开江县普安镇石堰口水库承包养殖相关问题。该网友提出系列疑问:私人能否承包水库养鱼?在水库边开办家庭农场搭棚养鸭是否合规?水库承包者对垂钓者收取20元费用是否合理?在水库养鸭对水质有无污染?针对这些疑问,开江县水务局迅速展开调查,并作出回应。
开江县水务局首先对石堰口水库的基本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石堰口水库地处开江县普安镇石堰口村。该水库距县城7.61公里,总库容57.99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46.27万立方米,死库容0.20万立方米。石堰口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600亩,有效灌面2400亩,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库工程。
目前,石堰口水库由普安镇石堰口村民李某凤承包,并开办了家庭农场,修建了养殖棚两座,设有干粪棚、无害化处理池等环保设施,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该家庭农场于2025年1月建成,3月投入使用,目前种植果树60余亩,现养殖存栏鸭、鹅70余只。
对网友所提出的疑问,开江县水务局作出回复。
•疑问一:私人承包水库养鱼是否合规?
调查人员查阅了水库承包合同,该水库2020年6月由普安镇石堰口村民李某凤向普安镇人民政府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12年,合同第二条第六点明确约定“可在库内实施科学有序的生态型水产养殖”,且根据水利部、财政部以及省、市相关文件,承包人李某凤承包水库、在水库生态养鱼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疑问二:水库边开办家庭农场搭棚养鸭是否合规?
调查人员查看了承包人李某凤开办的“开江县凤姐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及畜禽养殖场申报表,承包人李某凤在库尾建设的养殖场取得了石堰口村委、普安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开江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的许可意见,且养殖鸭、鹅的行为符合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未违反相关规定。
•疑问三:水库承包者对垂钓者收费是否合规?
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开江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要求,垂钓管理只针对天然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外目前可以实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娱乐性垂钓,石堰口水库不属于天然水域,故不在允许娱乐性垂钓的范围内,且承包人李某凤对钓鱼收费的标准进行了公示,对钓鱼爱好者实行定价收费的行为属于合理市场行为。
•疑问四:水库养鸭对水质有无污染?
养殖场鸭禽的粪便在干粪棚堆肥发酵后用于果树施肥,养殖过程中的污水经过处理池沉淀处理。养殖场投产后,开江县恒创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达州恒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石堰口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开江县石堰口水库所测因子均符合水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故未发现因养殖导致水质污染严重的情况。
□见习记者 罗丁山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