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12 作者:2024年07月19日
御南苑项目BCD栋债权人:
根据御南苑项目BCD栋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和债权委员会章程,经2024年1月14日、2月2日两次御南苑项目BCD栋债权人代表会议表决认定,现将债权人所认定的债务及用于抵偿债权的资产板块位置等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公示的一号资产板块(建筑面积640.46平方米,评估总价1606.66万元)现细化为:1、2、3号。拟抵偿债权人:黄晋成夫妻、易兴和、李居菊、张位、夏菊和、杨清桥、黄大英。8人拟抵偿债权金额共计2461.2万元,分配比例为66.546978%,分配后债权金额共计1637.8542万元。拟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应收取不足拟抵偿金额31.1942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二、原公示的二、四号资产板块(建筑面积882.87平方米,评估总价2248.38万元)现细化为:4、5、8号。抵偿债权人:达川区税务局(1608.59万元债权金额不打折),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局、人防局,3债权人抵偿债权金额共计1102.3693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616.2325万元。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应退还超额抵偿金额23.5574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三、原公示的三号资产板块(建筑面积160.09平方米,评估总价435.06万元)现细化为:6、7号。其中6号抵偿债权人:李长春、邓芝清;7号抵偿债权人:王道华、潘学通、廖永清。5债权人在此板块抵偿债权金额共计804.4835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449.7121万元。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应收取不足抵偿金额14.6521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四、原公示的五、六号资产板块(建筑面积777.76平方米,评估总价2032.36万元)现细化为:9、10、11号。抵偿债权人:魏传安、魏兴荣,抵偿债权金额共计3707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2072.2402万元。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应收取不足抵偿金额39.8854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五、原公示的七、八号资产板块(建筑面积1015.57平方米,评估总价2846.68万元)现细化为:12、13、14、15、16、17、18、19、20、21、22、23号。其中12号抵偿债权人:邓舒桓、唐茂林;13号抵偿债权人:邓文、张泽红;14号抵偿债权人:张国厚、陈波、张舒华、冯燕、谭顺勇;15号抵偿债权人:熊亭喜、四川金世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6号抵偿债权人:谭亲超、庞国、周力亘、丁治珍;17号抵偿债权人:吕伦芬、陈红宇、谭孝兰;18号抵偿债权人:肖邦华;19号抵偿债权人:达川区自来水公司、新桥电力公司、达县天然气公司;20号抵偿债权人:唐茂林、曾玉容、刘芳、邓小娅、卢守美;21号抵偿债权人:赵小红、谭顺斌;22号拟抵偿债权人:达川区农商银行;23号抵偿债权人:徐显田、余恩建。32个债权人抵偿债权金额共计5095.7015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2848.5345万元。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应收取不足抵偿金额1.8545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六、原公示的九号资产板块B栋二楼(建筑面积2530.54平方米,评估总价3326.1417万元)现细化为:2-1、2-2、2-3、2-4、2-5、2-6号。其中2-1号抵偿债权人:胡天雄、梁尤超、梁经才、万大春;2-2号抵偿债权人:裕丰房产公司;2-3号抵偿债权人:潘学通;2-4号抵偿债权人:陈刚;2-6号抵偿债权人:张邦中。8个债权人抵偿债权金额共计5831.4473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3259.8218万元。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退还超额抵偿金额66.3199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原公示的九号资产板块C栋一楼门市:5、6、8、9、10号(共计建筑面积234.87平方米,评估总价475.72万元)。其中5、9号抵偿债权人:张邦中;6号抵偿债权人:廖永清;8号、10号抵偿债权人:陈刚。3个债权人在此板块抵偿债权金额共计851.0084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475.7199万元。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七、原公示的十六号板块B栋负一楼车库(建筑面积3347.27平方米,评估总价840.16万元。现细化为:1—75号车位。
其中16、37、42、52、52+1、59、63号抵偿债权人:邹均、余显强;22、31、58、72号抵偿债权人:刘先财;9、17、19、36号抵偿债权人:郑远莲;30、60号抵偿债权人:杨福明;1、15、27号抵偿债权人:张及德;4号抵偿债权人:魏德成、吴应亮;8、49、66号抵偿债权人:吴应亮;5、7、11、14、51号抵偿债权人:王光;61号抵偿债权人:肖启淑;10、24、25、54、54+1号抵偿债权人:杨洪强;26号抵偿债权人:肖启秀、龙有康;34、38、44、73号抵偿债权人:魏德成;3、47、67号抵偿债权人:冯俊祥;43、64、65、69号抵偿债权人:尹文菊;33号抵偿债权人:柏顺红、代红梅;29号抵偿债权人:李纯明、万家悦;56号抵偿债权人:赵雪冬、何祥川;35号抵偿债权人:胡昌荣;12、12+1、62号抵偿债权人:唐华桥、谭顺红;39号抵偿债权人:黄太清;28、68、70、71偿债权人:卢发科、张海英;2、46、50号抵偿债权人:邓鹏飞;13、45、57号抵偿债权人:张胜银、王树容;20、32号拟抵偿债权人:李元;75号抵偿债权人:设计院;6、23、48、74号抵偿债权人:谭显玲;18、40号抵偿债权人:胡真源;21号抵偿债权人:胡州波;41号号抵偿债权人:程晓刚;55、55+1号抵偿债权人:赵纯全、监理公司。53、53+1号抵偿债权人:冯中刚。此板块抵偿债权金额共计1507.0677万元,分配比例为55.900734%,分配后债权金额842.4619万元。此板块自行优化组合抵偿,抵偿后此板块债权人收取不足抵偿金额2.3019万元,分配后应分摊大修基金及业主房屋面积差结算款比例为0.0210346。
若各债权人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御南苑项目BCD栋债权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08—2765935)提交书面异议,逾期视为接受本公告公示内容。
四川金世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御南苑债权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