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他人财物、打架斗殴……

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版次:12    作者:2024年06月14日

6月12日,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罗江镇凤尾村

党员罗伟峰诈骗问题

2017年以来,罗伟峰谎称系正式民警,隐瞒已婚事实,多次以帮忙调动工作、解决编制、消除违法犯罪记录等为幌子,骗取被害人任某某等四人价值109万余元财物用于个人挥霍,数额特别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2024年1月,罗伟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复兴镇新桥社区

党员王宏彦诈骗问题

2021年12月,王宏彦经人介绍认识了鲜某某,之后虚构并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先少量借款随即高息返还方式骗取鲜某某信任,多次骗取鲜某某微信、支付宝等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用于个人开销和网络赌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2024年3月,王宏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东岳镇玉钟村

党员罗小东打架斗殴问题

2024年1月,罗小东听说自己购买的位于东岳镇有力社区首炬建材公司旁的树木被挖掉一部分,找到工地负责人曹某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罗小东与其发生抓扯推搡、殴打,造成曹某左眼旁瘀青。通川区公安分局以罗小东殴打他人为由,决定对其行政拘留3天。2024年3月,罗小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清廉通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