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2023年11月17日
尊敬的中迪·花熙樾2#楼购房业主:
我司开发的中迪·花熙樾2#楼已具备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条件,拟进行分户验收,请中迪·花熙樾2#楼业主于2023年11月21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参加分户验收,逾期不来者,视为自动委托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验收。
特此公告
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