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5 作者:2023年11月03日
近日,达城市民樊先生在达州某论坛吐槽某停车场入场即收费的帖文引发关注。据樊先生讲述,他在进入国际新城二期地下停车场后,尽管只是在里面转了一圈,过了个路,并未停车,且停留时间不超过1分钟,但在出停车场时,他还是被工作人员要求缴纳5元入场费才能离场。此事引发了公众对达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质疑和讨论。停车场“入场即收费”是否为霸王条款?收费标准由谁制定?这种现象是否普遍存在?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走访
大多数停车场可限时免费停车
记者走访达城多个停车场发现,大多数停车场都有限时免费停车的政策。在位于达城中心广场的滨江名都地下停车场,记者看到该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公示牌上注明:停车10分钟内免费,停车两小时内收费12元,停车超过2小时后按照2元每小时计费。此外,该停车场还为在沃尔玛超市购物单次消费超过58元的消费者提供2小时的免费停车服务。同样,在升华广场、罗浮广场等商圈的地下停车场泊车,车主均可以享受30分钟的免费停车政策。
说法
市监部门:未强制要求商业停车场限时免费
为何国际新城二期地下停车场要收入场费?做法是否合理?
“商业停车场没有15分钟应免收停车费的强制要求。”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相关负责人解释称,2019年我市发布的《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有明文规定,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等配套建设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以及公共文化、体育、医疗、教育、公园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不足15分钟的车辆应免收停车费。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鼓励参照执行。也就是说,商业停车场并未强制要求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讨论
“入场即收费”不能一概而论
“这个停车场最早过路是不收费的,后来过路的人多了,就开始收费了。与其说是入场费,不如说是一笔过路费。”在达州本地某论坛,针对樊先生的遭遇和国际新城二期地下停车场“入场即收费”的做法,某网友表示,市民不妨换位思考,如果大家都从这里过路,那势必会占用停车场资源,扰乱其内部秩序,无形增加了经营者管理成本。
在达城经营着一家停车场的程先生表示,某些商业停车场采用入场即收费的方式是为了确保停车场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鼓励车主在进入停车场后尽快完成停车和离开。在停车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不停车只过路者进行一定的限制和收费,对于经营者来说是合理的。但如果要收取入场费,经营者应该在停车场入口处公示价格标准,不可以等车主进去后,才告知其要收费。当然,车主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停车场的规定。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