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12 作者:2023年09月15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 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下个月开始,滥用依托咪酯就等同于吸毒,贩卖依托咪酯就等同于贩毒。这也让宣汉的李某等10余人赶在公告生效前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宣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辖区内发现有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经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民警迅速锁定贩卖人员,先后抓获李某等嫌疑人员10余名。
经查,李某等人趁依托咪酯暂未列管,便将其作为毒品替代物添加到电子烟烟弹中贩卖给年轻人。目前,李某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依托咪酯?记者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了解到,依托咪酯为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药,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由于依托咪酯能够让吸食者产生兴奋、欣快的感觉,且违法成本低,被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之前,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制成“烟油”,添加进电子烟进行销售。许多青少年出于好奇,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吸食后很上头,像喝醉一样!”据民警介绍,人在吸食依托咪酯后轻则如手抖、走路不稳、头晕似醉酒,重则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消极情绪和行为,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同时也易产生呼吸暂停、支气管痉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