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12 作者:2023年09月08日
今年以来,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全市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查处了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日前,我市对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
6月2日,通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通川中路163号-3-A107的嘻哈舞蹈培训工作室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该培训工作室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涉及学员60余人,未完成培训课时费5万余元。
处理结果:责令该培训工作室立即停止办学;限期退还所收费用;约谈负责人,要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案例二
7月17日,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宣汉县南坝镇田坝街金华大厦3楼1号的青果童画艺术培训学校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发现该艺术培训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限期退还所收费用;约谈负责人,要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案例三
7月21日,万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万源市古东关阳光花园N栋3楼的金品源教育培训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共涉及学生10余名,暂未收取学生学费。
处理结果: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负责人,要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会同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对该场地进行“回头看”,确保该机构不再违规开展培训活动。
案例四
7月23日,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马鞍路科华首座4栋2单元2楼1号的三色画室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工作室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涉及学员15人。
处理结果:责令该工作室立即停止办学;限期退还所收费用;约谈负责人,要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案例五
7月25日,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南坝镇纸桥街22号油南大厦3楼的优能教育培训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限期退还所收费用;对培训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案例六
8月10日,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南滨路73号的天籁艺术学校正在开展校外培训活动。执法人员查明,当事人以成都市金牛区天籁艺术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达川区从事艺术类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共收取培训费用7600元。
处理结果:责令该艺术学校立即停止办学;限期退还所收费用;并约谈负责人,要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醒市民,如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可向达州市教育局校外教育监管科(电话:0818-3090967,联系人:肖继成);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监督科(电话:0818-2530612,联系人:吴江勇);达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和对外合作科(电话:0818-3090984,联系人:杜茂莹)举报。□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