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3年08月18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伟) “您好,有辆车的货物掉落砸中了我的车!”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五分局十四大队接到一名驾驶人报警,其驾驶小轿车在恩广高速达万段开江往达州方向行驶途中,前方货车顶部载运物掉落,砸中其车辆,而肇事货车驾驶员开车跑了。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看到,一台电子秤和一个白色塑料筐散落在高速路上,小轿车车头有明显撞击痕迹。民警进一步询问了解到,当时小轿车驾驶员正在快车道行驶,准备超过前方行车道上一辆红色货车时,突然从货车上掉落了一些物体,驾驶员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但由于速度过快,还是发生了碰撞。令人气愤的是,事故发生后,货车并未停车,而是直接驶离了现场。
通过视频监控,民警锁定了嫌疑货车号牌,并第一时间通知驾驶员前往大队处理。
看着熟悉的电子秤和装鱼筐,货车驾驶员吴某某懊恼不已,并表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此次事故是由于货车不按规定放置货物,所幸仅造成车辆损失。民警对吴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未规范装载货物的行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