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野眼”

版次:09    作者:2023年07月28日

□董运生

存在就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卖烟、卖酒、卖糖、卖茶的,“卖嘴”“卖耳根子”“卖野眼”也就并非完全不可思议了。

在家乡豫西南地区,说一个人是嘴把式时,常说某某是个“卖嘴的”;别人说话时没注意听,常被说成是“卖耳根子”;注意力不集中,则常被说成是“卖野眼”。“卖嘴”“卖嘴的”在其他方言中也有使用或类似说法,但“卖耳根子”和“卖野眼”的使用则相对集中在豫西、豫西南等地。“卖耳根子”从字面上理解为没有听进去,大家理解起来基本上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卖野眼”则不太好理解了。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将物品的出售称作“卖”,卖了的东西当然就不再归自己所有了。就“卖野眼”来说,其中的“卖”字呈现的正是一种不属于我的非在场状态。“野”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文字,有野外、界限、不当政的、非人工培育的、粗鲁不讲礼的、不受约束的等诸多意思。“卖野眼”中的“野”字具有较强的空间属性,它呈现的是一种不受约束的、非集中状态,就像散漫无垠的田野一样。人的五官当中,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眼睛,人的风采神态得以集中展现。眼睛和心灵是互通的,借助眼睛的走神来说注意力的不集中,无疑是恰当、精妙的。“眼”在普通话中读三声,但在方言“卖野眼”中却读作四声,除了强调意义上的注意力不集中和态度上的责备外,声调的变化里亦别有一番难以尽述的滋味。

生活中,可以让人“卖野眼”的事物比比皆是,大到日月山河,小至满树繁花、鱼翔浅底、才子佳人。在家乡的方言中,“卖野眼”是有一定贬义色彩的,人在做正事时是不可以开小差、“卖野眼”的。

学生上课“卖野眼”了,就有可能跟不上老师的节奏,进而导致成绩下滑;卖东西的“卖野眼”了,则有可能收到假币或算错账。有些工作是丝毫不能“卖野眼”的,比如司机、会计、警察、医生等,稍不留神就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然而,话说回来,“卖野眼”也未必是百害而无一利。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常常面临各种压力而难以自拔。故而,偶尔卖个野眼也不一定是坏事,说不定,路边的一朵小花,池塘里的一阵蛙鼓,就能够让人得到片刻的宁静和释放,在不起眼的地方寻找到诗和远方。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一方人有一方人的谈吐,谈吐之中又可见一方人的性情与智慧。世界很大,生活很杂,做正事时千万不要“卖野眼”,但累了、困了,又千万别忘了卖一会儿野眼放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