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2023年06月16日
通川区居民李女士咨询:今年下半年我市哪些系统招录公务员?什么时候发布公告?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回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下半年考试项目为政法系统招考公务员。具体发布时间请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如仍有疑问请咨询达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18—2106315。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怎么规定的?
达川区居民王先生咨询:现在农村要发展集体经济,乡镇向村上建议种植牧草制作青储饲料,称可以在耕地里套种。我想问一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怎么规定的?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回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各地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关于“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规定。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