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 作者:2023年06月09日
为扎实做好“农村聚居点路灯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记者从达州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相关单位将从农村聚居点入手,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整治、多元投入、建管并重”原则,按照“应建则建、应修尽修、应管全管”要求,加强达州中心城区周边农村聚居点路灯建设管理,亮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度,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以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新村聚居点、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含重大项目迁建)、地质灾害搬迁聚居点、农户自发新建15户以上的集中居住点及村民休闲广场等5类农村聚居点为主要对象,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分批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聚居点路灯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维护运行机制。
按新建类、扩建类、维修类、管护类进行问题梳理和数量统计,完成达州市中心城区周边农村聚居点路灯设施摸底调查。以摸排情况为基础,科学编制实施计划。做到“规划一次、整治一片、点亮一片”,不破坏聚居点整体风貌,科学选择路灯种类,避免反复整治,尽量减少对聚居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按照“新建一批、扩建一批、维修一批、管护一批”的思路,根据农村路灯参数、规格等国家标准,“节能环保、稳定耐用、简洁美观、相对统一”的要求,结合道路宽度及照明要求,明确路灯安装维修标准,优先使用太阳能、光能等节能和新能源照明灯具,科学选择路灯种类(高杆灯、中杆灯等),合理设置路灯间距。鼓励推广智能节能控制系统,按时间段、人流量调整路灯亮度。
农村路灯建设维修工程竣工后,实行“村(社区)初验、乡镇(街道)复核、区级抽查”验收机制。强化农村路灯后续管护资金保障,从村级公共运行费中执行安排,主要用于电费、设施维修更新费和管理费支出。各区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中心城区农村聚居点路灯覆盖率100%,正常时间亮灯率≥98%。
同时,实行“区级督导、乡镇落实、村组负责、专业维护”的管护模式。村(居)委会根据农村聚居点大小、居住人口等因素合理配备路灯管理人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管护人员包片负责。管护人员负责本村(社区)内路灯的使用管理、日常看护和事故报告等管护工作,每月对路灯设施运行情况巡护不得少于2次,并建立巡护台账,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路灯,开启关闭时间随季节、天气调整。
通川区、达川区和达州高新区要分别建立一批专业性强的农村路灯设施维护队伍,负责农村路灯的检查、维修等工作。实行24小时故障报修制度,一般故障及时处理,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同时,要加强对农村路灯设施维护人员的技能、安全培训,切实加强路灯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中心城区农村聚居点路灯运行故障率≤0.5%,报修故障及时修复率100%。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蔡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