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3年03月31日
2022年,我市公安机关打击了一起贩卖假酒案件,并深挖出潜藏在其背后的“供应商”,斩断其犯罪链条。日前,通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分别判处涉案人员李某春、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数万元。
“偷梁换柱”伪造名酒
从超市老板到习酒代理,这似乎是个励志故事,但背后有多少“水分”要其本人才知道。2018年,李某春与妻子丁某在北京经营一家超市,由于竞争压力大,超市盈利日渐减少,李某春便开始动歪脑筋——卖假酒。
随后李某春开始以习酒代理商的身份自居,出入大型的糖酒会,并在酒会上发出大量名片,于2020年来到湖北省随县定居,开始制作假冒白酒。“我从外面饭店买回来名酒的空瓶子,在里面灌满其他牌子的白酒,再在瓶子表面贴上商标和防伪标记,伪装成正品酒卖出去。”李某春坦白,商标、防伪标记、瓶盖、红绳、包装盒、包装箱等均是自己购买的,几乎能以假乱真,制作好便快递给买家,对方清楚所购买的酒为假冒的名酒。
李某春的儿子李某欣说,父母时常在家自己包装瓶装酒,且多在夜里发货。丁某在供述中表示,李某春经常通过微信二维码收款,寄件时也会使用假名或虚假号码,买卖双方互不认识,仅通过电话或微信沟通。
据统计,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李某春在家中采用以低档酒为原料酒通过灌装、密封、贴牌、装箱等工序制作假冒国窖1573酒、五粮液酒、贵州茅台酒,并通过快递的方式向程某销售假冒品牌白酒110箱(一箱6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0200元。
知法犯法卖假酒
2022年4月22日,民警对在达州经营鞋店的程某进行调查,在其店内发现大量假冒的品牌白酒,随即将其带回讯问。
经查,程某与妻子柏某某在达川区经营一家鞋店,因曾开过一家烟酒店,程某便在鞋店内偷偷卖酒。程某偶然在一次糖酒会外得到一张名片,电话询问其名酒卖价几何?对方告知价格后双方都清楚是假酒,程某便加了对方微信,买了几件国窖1573酒、五粮液酒、贵州茅台酒。高仿酒每件仅售几百元,到货后程某联系了曾经开烟酒店认识的老顾客,希望他们照顾生意。“他们都晓得是假酒,有的是为了充面子,有的是因为‘办酒’或者应酬。”担心被查,程某便只向熟人销售假酒。
据了解,程某在达川区、通川区辖区内向鲁某某、雷某某等人销售假冒名酒数件,销售金额共计96066元。案发后,侦查机关在程某处(包括快运处)查获未销售的假冒名酒百余瓶,货值数万元。
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认为,李某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程某在销售的产品中以次充好,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李某春、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如下:李某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七万元;程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同时,没收两名被告违法所得,扣押制作假酒的原材料、假酒及其相关附件等涉案物品。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未 见习记者 李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