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6 作者:2023年01月20日
开江一药店随意涨价被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通讯员 陈永丽)“春雷行动2023”启动以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行动主题“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防疫药品价格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药品等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全力保障群众购药需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近日,该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任市镇某药房销售的药品布洛芬随意涨价。该局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被投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查阅了布洛芬的购销情况,显示“布洛芬混悬液”(35mL)于2022年9月21日购进后,在购进价格(23.5元/瓶)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销售布洛芬混悬液”(35mL)的单价从25元/瓶上涨至42元/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新冠药品价格走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某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被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通讯员 藩芳) 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以“春雷行动2023”为抓手,对医疗美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一起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案。
据了解,该局东乡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宣汉县某医疗美容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医美公司为了达到宣传目的,让顾客觉得时间短、效果好,在其微信小程序首页对产品“H55活力经络通”标有“一疏即通、一秒即热、一抹即散”的宣传内容。
经初步核查,以上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绝对性语言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东乡市场监所依法责令该美容院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执法人员提示广大消费者,近年来,在“医美”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随之出现了以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荣誉资质、编造虚假案例、虚构夸大宣传诊疗前后效果、欺骗诱导性消费、价格欺诈等行业违法违规乱象。消费者在鉴别医疗美容机构要学会做到“四看”:一看资质,二看人员,三看环境,四看流程,确保自身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一牙科诊所违规使用药械被查
本报讯 近日,开江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一牙科诊所无法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店内仍在使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操作间柜台上摆放有待使用的“盐酸利多卡因”和“盐酸肾上腺素”,同时还发现有“玻璃离子体水门汀”等7个品规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该诊所工作人员现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上述第三类药械的购进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涉嫌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场所进行查封,对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予以扣押。
目前,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牙科诊所进行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通川区某药房虚假宣传被查
本报讯 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在通川区某大药房购买的康佰惠牌老顽皮中药乳膏,该药品为消证字不是药准字商品,但是药品在其包装上印制有治疗手足癣、脚气鹅掌风、体股癣、牛皮癣等功效。使用该药品期间延误了病情,购买的药品为假药”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大药房进行核查。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在该大药房外用药玻璃柜台内康佰惠牌老顽皮中药乳膏2盒,存放备用药柜台内13盒,共计15盒。进购票据显示进价6.5元/支/盒,销售价为13元/支/盒。经查当事人药房内经营的康佰惠牌“老顽皮”中药乳膏(卫生许可证号:赣卫消证字〔2014〕第C007号)等包装上的内容与消费者投诉情况相符,当事人涉嫌销售假药,且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药品其外包装盒上的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现场对剩余的15盒康佰惠牌“老顽皮”中药乳膏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该药房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一药店销售过期医疗器械被查
本报讯 宣汉县胡家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某药店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药店的货架上有一包一次性医用帽子,生产日期为2019年3月3日,有效期至2021年3月2日,已拆封,一袋中原始产品数量为10个,已售出1个,袋中剩余数量为9个。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且与其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及药品共同摆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已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
该药店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本报记者)
销售过期药品药店遭了
本报讯 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宣汉县东乡辖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两家医药连锁店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两家药店销售的过期药品分别为:1瓶“云鹏@硝酸异山梨酸酯片”5*100豪克/片,有效期至2022年8月;1瓶“维福佳@马来酸氯苯那敏片”4*100片豪克/片,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2片“硫酸沙丁胺醇片”100片/瓶,有效期至2022年8月。
执法人员随即对各店药品的购进记录、票据以及电脑上该过期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核查。
经初步核查,以上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并对其立案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