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渠县男子3次酒驾被查

版次:03    作者:2023年01月20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乙斯) 都说不能在一个坑里同时栽倒两次,但是渠县一名驾驶员张某却因为酒驾先后被查3次!近日,渠县交警在营渠路拘留所路口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时,查获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执勤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血液酒精浓度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张某是一名酒驾“惯犯”。2018年张某在渠县环城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他又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及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目前,渠县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多次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作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6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