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5 作者:2022年12月09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我外公家老房屋拆除复耕,过去了两年多时间,农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补偿尾款还没发放,让人焦心不已!”近日,渠县有庆镇元宝村叶姓村民向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求助。
据叶姓村民介绍,2020年,为响应渠县县政府颁发的《渠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其外公家签署了拆除老旧房屋的协议。当时,有关干部说签署文件并拆除老旧房屋会发放一部分补偿款项,拆除房屋后1年半内发放剩余补偿尾款4000余元。
“但没有料到的是,距今已经两年多时间,补偿尾款却一直未发放。我外公现已83岁,一直为补偿尾款奔走,但没有一个确切的答复。”对此,叶先生想通过晚报了解一下,这笔补偿尾款究竟何日才能发放?
8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该镇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人大主席刘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渠府办〔2018〕5号)文件,四川川渠正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当事村民签订了《渠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房屋拆除补助协议》,该公司已将补助款的70%汇入了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目前还下欠补助款的30%。
刘鑫表示,该项目竣工后需经镇、县、市、省相关部门验收。2022年11月29日,有庆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四川川渠正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其回复是该项目已经通过了镇、县、市验收,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刚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核验收,待省厅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将剩余款项汇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